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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急性血吸虫病防护工作的通知  
 

 
[ 2009-06-16   来源:jjk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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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教基[2009]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

急性血吸虫病防护工作的通知

 

  近期,沙市区发生了两例急性血吸虫病病例(以下简称“急感”),此事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巩固教育系统血吸虫病防治宣教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我市是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生是急性血吸虫病易发群体。当前正值夏季,正是血吸虫病的易感季节,也是中小学生血吸虫病的易感期和高发期。全市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血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血防工作作为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事关疫区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要以对疫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教育系统的血防工作。

  二、加大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的特点,把血防知识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教师、教材、时间”三落实;要积极主动与本地血防部门联系,聘请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血防知识教育;要在6月底以前组织学生上一堂血防健康教育课、听一次专题讲座、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办一期宣传专栏、举行一次知识竞赛。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让全体学生了解血防基本知识,并通过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将自己所学到的相关知识传递给家长以及社区其他成员,扩大社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的覆盖面。今年,我市继续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作为中考内容,各地也要采取措施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血吸虫病防护知识。特别要在放暑假前开展急性血吸虫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安全卫生水,不到有螺水域洗衣、游泳、戏水、捕捞鱼虾,以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防止 “急感”发生,杜绝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血防工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血防部门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血防工作。各级血防办及其专业机构要对本辖区的有螺环境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册,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将疫情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灭易灭阳,减少疫点;对人畜常到的易感地带设立警示牌和防护岗卡,以减少人群下水感染机会。同时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到中小学开展血吸虫病普查,并对检查出的病人及时进行治疗。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无血吸虫病人学校”创建活动,按照“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标准扎实开展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要在学生中聘请义务监督员,通过学生相互监督与管理,杜绝“急感”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血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血防工作,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把血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把手”负总责。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学生要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奖惩措施,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急性感染的教师、校长,要追究其责任。暑假前,各县市区血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对血防工作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教育局、市血防办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各地的血防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查看各学校“三落实”情况和宣传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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