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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09-06-16   来源:jjk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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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教基[2009]23号

关于当前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

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省政府、市政府相继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并连续召开了多个紧急会议进行再部署、再督办。6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的紧急通知》(鄂教体艺〔2009〕11号)。6月5日晚,市政府召开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当前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0号)要求,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在督导和检查过程中,成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班,实行包保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防控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近期,省里派出的检查组已明查暗访了石首市的部分学校(幼儿园),并将继续检查我市其他地方的学校。各地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当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面实施晨检和午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晨检和午检过程中,要杜绝将晨检和午检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把晨检和午检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班级《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信息的真实性。

  四、认真做好中考期间的防控工作。目前,中考临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组织中考过程中,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当地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和及时询问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措施,科学处置。中考期间,各考点要留出备用教室,加强考试过程中的医疗应急措施,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五、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当前流感疫情的防控重点是小学和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重点的防控措施依然是坚持预防为主,不折不扣地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流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各地各校对患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腹泻)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彻底清除校园垃圾、消灭蚊蝇滋生地、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同时,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健康教育工作,教育中小学生和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七、认真落实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根据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鄂流防指办发[2009]11号文件规定,报送防控工作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上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工作日当天14:00之前将防控工作信息报送辖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二OO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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