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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及毕业证书颁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08-05-15   来源:jjk   作者:jj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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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及

毕业证书颁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荆教基[2008]14 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和实施中小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程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及毕业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的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分为三类:(1)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2)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3)考核科目:思想品德和体育。已在高二年级举行结业考试的科目,不再进行毕业考试。

  2、考试办法:文化课考试及思想品德、体育考核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以教学大纲和现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课已在上学期由县(市、区)教育装备处(站)组织了统一考查,该成绩作为毕业考查成绩。思想品德根据《中学德育大纲》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体育依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考核。

  3、考试时间:全市高中毕业考试于5月上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确定。

  4、成绩评定:文化课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考查分为合格、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体育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

  二、毕业证书的颁发对象、条件及办法

  1、毕业证书颁发的对象和条件:全市具有省编学号的普通高中在籍在校高三学生(含休复学生、留级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格,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考查合格,体育考核合格。

  2、毕业证书的颁发办法:学校认真核对应届毕业学生学籍网上注册信息,对不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的电子档案信息进行删除,确保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学校对学生的毕业条件(即上条规定)进行审核后,从网上下载数据打印名册(附件三)。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审核,从网上下载相关数据,打印学生毕业证书后,连同毕业生名册一起送市教育局基础科核对验印,颁发毕业证书。

  3、验印时间:5月26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按照《荆州市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时间安排表》执行(见附件一)。

  三、有关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和毕业证书的颁发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考试(考查、考核)。考试试卷要难易适度,合格率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做好学生的成绩记载。

  2、毕业证书颁发要严格执行“在籍在校”和“考试(考查、考核)合格”的原则,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3、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2008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继续在网上注册,今后凡无网上注册数据的毕业证无效。各高中学校应组织一定数量的业务熟练的人员投入学生学籍信息核对与毕业证书打印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此要求做好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信息的网上注册和数据核对工作,并按规定打印毕业证书和相关报表。

  4、毕业证书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验印,市直高中以学校为单位验印。毕业证书验印时,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省编学号顺序整理好毕业证书,并上交从网上下载数据并打印的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书内芯上应完整打印各项内容,粘贴小二寸照片,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私章。毕业证号统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编定,并打印。毕业证号共设九位数,从左至右依次为:第1、2位是毕业年号(08),第3位是县(市、区)编码(见附件二),第4、5位为学校编码(市直高中编码见附件二,县市区高中编码由各地确定),第6至9位以学校为单位编排流水号。学生姓名以注册学籍姓名为准。凡不按要求打印名册、不签印章、毕业证书内芯上的信息与网上注册信息不符者,均不予验印。

  四、收费

  根据实际领取毕业证书个数,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收费。

  附件一:2008年荆州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县(市、区)、市直高中编码表

  附件三:2008年荆州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名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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