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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的通知  
 
荆教基[2008] 1号
 
[ 2008-05-06   来源:jjk   作者:jj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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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主旋律,推进“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掀起中小学全员参与、全民健身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中小学体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将2008年确定为全市中小学校奥运年,以奥运圣火传递途经荆州为契机,开展系列体育活动。现就开展中小学奥运年系列体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奥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奥林匹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中小学开展奥林匹克教育,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倡导奥林匹克精神与理想,推动学校体育运动。以北京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文明礼仪、健康卫生、法制纪律、公共道德、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并将其融入到学校体育活动之中,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拓展体育工作的外延。组织开展荆州中心城区“迎奥运圣火,二十万学生在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奥林匹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活动方案另文下发)。 

    (二)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常规。在2007年开展中小学体育年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常规管理量化考评细则(附件一),对学校的体育工作常规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学校扎实开展体育课教学,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大力开展系列体育竞赛活动。在总结体育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主题,开展系列体育竞赛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团体性的趣味体育活动比赛。二是开展竞技体育比赛。以田径项目为主,举办传统的速度类、弹跳类、力量类的竞技项目比赛,推动学校体育训练,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举办全市第三届中学生排球比赛、中心城区中小学生乒乓球团体比赛,组队参加全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三是开展中小学体育课教学评优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小学体育室内课比赛,举办首届体育教师基本功竞赛,开展体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活动,为广大体育教师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创造条件,同时进一步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活动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集中竞赛、总结评比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制定方案,举行启动仪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上旬):各地各学校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市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有:奥林匹克知识竞赛(5月)、全市第三届中学生排球比赛(9月)、全市体育教学评优活动及体育教师基本功比武(11月)。 

    (三)集中竞赛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相关体育项目的竞赛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三)。各县(市)参照执行。 


    (四)总结评比阶段(12月中旬):总结全年的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切实加强领导,加强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各地要及时成立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奥运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迅速掀起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潮。各地要充分发挥体育专业委员会、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体育教研员、体育教师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经常性地对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推进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学校要以实施《荆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常规管理量化考评细则》为主线,适当调整作息时间,确保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时间,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让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以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年底,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重点对申报的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工作评估,凡达不到90分的学校将取消评先资格,其空余的评先指标不再替补。 

    (三)注重创新,形成特色。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各校可就地取材,开发出适合本地的特色体育大课间活动和特色团体趣味体育游戏(如“快乐三分钟”、“课间吉尼斯”等),争取做到“一校一特色,生生有特长”。要围绕学校的特色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其文化和教育内涵,将体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推动特色体育活动走出校园、走向全国,打造学校体育活动的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 

    附件一:荆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常规管理量化考评细则 

    附件二:荆州市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荆州中心城区奥运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三:

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是荆州市中小学校奥运年。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以“喜迎奥运圣火,共享阳光体育,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的素质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5号)精神,全面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课质量,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提升学校体育水平,巩固、拓展中心城区体育传统品牌优势。 

    二、组织领导 

    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的领导下,由工作于城区的市教育学会中小学体育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城区中小学体育活动和竞赛,并协商城区相关学校承办有关赛事和活动。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施小峰 

    副组长:董超波  田应芬  时立新  胡家权  史方龙  肖  辉  焦敬东 

    组  员:袁先才  江来波  黄凯旋  焦松青  于  方  彭国斌  黄明龙  吴明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董超波同志担任。 

    三、参赛单位 

    荆州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 

    四、考评项目及计分办法 

    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常年练兵,寓教于体,校际联谊,和谐共建”的工作理念,以学校体育工作常规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为核心,采取“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分学段评比”的办法综合考评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校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各学校的综合考评成绩,按照“基础工作得分+竞赛成绩得分+体育活动创新奖励分”进行计算,按学段进行排名。具体计分办法: 

    (一)基础工作得分:下半年,由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荆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常规管理量化考评细则》统一组织,对学校体育工作常规进行考评。随机接受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统一开展的全市范围内的学校体育工作交叉检查的学校,以考核组的考评结果作为考评成绩。考评成绩按照60%的比例计算,即为基础工作得分。 

    (二)竞赛成绩得分:各学段参赛学校根据规程及比赛统一要求,全程参与比赛即计5分。取得单项比赛(不含团体项目)前六名的,另外分别按7、5、4、3、2、1计分。趣味体育活动比赛和乒乓球团体赛双倍计分。 

    (三)体育活动创新奖励分:学校结合实际创编的具有锻炼性、趣味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和便于参与、宜于推广的体育活动项目,在本校已经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并形成成形模式的,可按类别(如绳类、球类等)申报创新性体育活动(一个类别可申报多项体育活动)。经评估小组评估认可,即可按一个类别7分进行奖励。体育活动创新奖励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四、竞赛项目 

    分学段组织比赛。从10月下旬开始,组织对会员学校的趣味性团体体育活动进行逐校验收并登记比赛成绩,同一学段的学校分布相对集中的,将集中在一个学校进行比赛;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组织开展竞技项目和团体乒乓球的比赛。

    五、裁判及仲裁 

    本次活动的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裁判由长江大学体育学院学生担任,其他项目的比赛由领导小组委派中心城区体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担任。 
活动设仲裁委员会,负责对比赛争端进行终极裁决。仲裁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六、奖励 

    根据考评结果,分学段对荆州中心城区奥运年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授予奖牌,并对奥运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获得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总分前三名的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七、报名与报项 

    2008年4月25日以前,各参赛单位须向市教育局基教科书面呈报参赛申请及参赛项目,并报名。单项每人限报1项,每项限报3人。

    报名时,每所学校报领队1人,教练员2—3名,并按一个学段400元、二个学段500元、三个学段600元的标准缴纳竞赛费。 

    八、相关规定及要求 

    1、凡参加活动的学校均属会员学校,会员学校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协议。 

    2、为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培养体育竞技人才,同时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不允许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参加竞技体育项目(单项)比赛,违规者不予评优。 

    3、各学校参赛时应遵守比赛纪律,对比赛过程和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凡不按要求参加比赛、不服从裁判甚至扰乱比赛秩序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 

    4、各学校应积极参加“迎奥运圣火,二十万学生在行动”的系列活动,活动效果作为学校奥运年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5、荆州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奥运年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举办阳光体育夏令营,指定相应学校,集中时间,组织教练员为选拔的运动员提供全免费的以田径项目训练为主的暑期集训。各相关学校要积极予以配合,认真做好优秀田径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工作,并按要求组织运动员参加训练。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方案解释权在荆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趣味性体育活动比赛规则 

    1、跳长绳入围:参赛人数及性别不限,各队自选摇绳员(必须是本学段学生);入跳方式不限,最终以一次性成功入跳人数和起跳次数来判断成绩;入跳时团体起跳失败,比赛自行终止。入跳人数越多,则成绩越优;若入跳人数相等,则以入跳次数决定名次。绳长限7—8米,试跳三次,取最优一次成绩记录作为比赛结果。 

    2、15人跳起投篮碰板接力;15人以纵队站立篮下,第一人投篮碰板后,第二人跳起接篮板球碰板(必须在空中完成接球碰板)后到队尾站立,全队依次进行;接力失败或未在空中接球碰板,比赛自行终止。比赛限时2分钟,以一次性连续碰板接力的最高人次记录成绩。比赛可进行三次,取最优一次成绩记录作为比赛结果。 

    3、15人单腿串连单足连连跳比赛:15人纵排站立起跑线上,除第一名同学外,后排其余同学均将同一条左(右)腿向前向上抬升,让其前排同学的左(右)手正好握住其踝关节。比赛开始后,全排同学同时起跳前行奔向终点,以最后一位同学经过终点所经历的时间记录比赛成绩;途中出现同学双脚落地,比赛自行终止。比赛可进行三次,取最优一次成绩记录作为比赛结果。 

    4、15人1分钟盘踢毽球比赛:裁判宣布比赛(或吹哨)开始后,以纵列分布的15名同学同时向内盘踢毽球,左脚一次,右脚一次,交错进行,反复盘踢;毽球落地,可拾起再踢,成绩累计计算。如有同学的动作为非盘踢或用单脚踢毽,其成绩讲为0。比赛限时1分钟,以15名同学的成绩总和作为比赛结果。比赛可进行三次,取最优一次成绩记录作为比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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