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育局策划制作的宣传专栏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已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5月31日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8月1日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深入推进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创社会治安综合理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体推进荆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荆州市综治委确定今年9月为贯彻落实《条例》宣传咨询月,9月15日为贯彻落实《条例》宣传咨询日。
9月15日,市综治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在沙隆达广场举办了贯彻落实《条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参与了此次活动。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潘言成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周绪华同志和市综治办有关领导在宣传咨询现场。
|